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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出遊,也只能孤單的成為[路人甲],像是不小心被拍進了照片中,這樣的人生,是誰選擇的?
事件主題:感情成了三人行。
事件主角:華華(第三者)。潘潘(男主角)。婷婷(潘交往了十年的女友)。
事件簡述:潘潘與婷婷交往十年多了,因婷婷於竹科工作,潘於台北工作,
因公事上的接觸,華華結識了潘潘,從曖昧到陷入,到不可自拔。
華華痛苦不堪。
認識華華應該有超過二十年了吧。
太了解她的個性了。
自認為時代新女性,[敢愛敢恨],不至於會去刻意搶奪人夫,
但碰到欣賞的對象是絕對不會[輕易罷了]。
身材高壯的潘潘,外表也稱的上有型(小帥啦!183以上就是加十分了。個人感覺)
博士學歷的他,自然滿腹經綸,
華華的罩門完全在潘潘身上,
結識之後便深深的被潘所吸引。
炫爛城都中的都會男女,酒酣耳熱之後上了.... (18禁,兒童不宜,)
潘潘直接坦承,他有一交往十多年的女友在新竹,每週末就是她的時間。
言下之意,把球拋給華華來作決定,
由她決定,兩個人是[一夜伙伴],抑或可以有默契的[穩定關係]。
自詡為新女性的華華,當然是選擇了後者。
認為潘有她此刻想要的感覺,
或許過了一段時間她膩了以後,
就由她結束也說不定。
自負的她,就此陷落無際的輪迴中....
剛開始,一週可擁有五日的情人,
華華是開心的。
週休時還可以過她單身貴族的生活,
到處逛逛街,作作SPA保養,找女性友人談談心
看似完美的生活
在半年後起了變化。
某天晚上,華華與潘牽著手準備去看電影,
突然間,潘瞬間甩開華華的手,
臉色驟變的自己迅速走開,
華華愣呆了幾秒後追上去
原來,
婷婷的媽媽出現在熱鬧街頭
潘看到了,立即作出了反射動作。
甩開了華華,以示清白。
這一刻,華華爆怒了!
兩人大吵一架。
鬧的不歡而散。
華華跑來向我哭訴
號啕大哭的指責潘有多不應該
怎麼可以這樣對待她?
哭了二個多小時
像是唱盤跳針一樣不斷重覆
我終於忍不住了
趁著她在擤鼻子時丟了一句話:
妳不是早就知道他有女朋友嗎?
頓時,華華睜大雙眼,啞口無言,也忘了啜泣。
氣氛自然也瞬時凝結了。
過了半小時,她幽幽的開了口:我愛上他了,怎麼辦?我離不開他了...
接下來,又是好幾小時的哭泣。
這位新時代女性,瞬間成為人人喊打的[小三]
但,是她自己選擇的路。
之後,她依然選擇成為週休二日的偽情人
認為只要還能跟潘在一起就好
其他的她不想去想。
但,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。
又過了半年,某天,潘跟華華說:她,知道了。
意指:正牌女友已經知道了。
也就是說,兩人關係要宣告終止。
華華當然清楚,對方是十多年的存在,
潘也沒欺瞞過自己,
是自己選擇了要扮演這個角色
怨不得人
但內心卻怎麼也放不下....[情]
她苦求,渴求,甚至以死相脅
只希望潘能夠留下來
她用盡了一切很難置信的方法
(當然也包括會被我痛罵的:用符啦,作法啦,下咒啦....)
但是
潘還是離開了,
華華卻怎麼也打不開心結
一直認為她很愛他...
痛苦到不斷還要去找[高人]幫忙。
看她這樣,我再一次受不了了。
拉著她去找老師。
二年過去了
老師救了她。
華華不但找到一個愛她比她愛他還多的帥氣老公
給了她一個甜滋滋的婚禮
兩人生了一個美的不得了的小女娃兒
(一直說要嫁給我家小少爺.... XD )
婚姻幸福到破錶。
人生,有很多時候會出現岔路
但不代表走錯了路,就要一路錯到底
有時走錯了
反而會讓之後的你更加珍惜所擁有的一切。
現在回頭看看華華的過去
曾經,我罵過她,怪過她,捨過她
因為認為她不該作這樣的事情
尤其是:明知道。
現在想想
錯,怎麼會是在華華身上呢
潘,其實才是最大的禍源!
他明知道自己已經有個交往多年的女友
也很清楚不可能拋棄她去發展其他的感情
就因為[距離遙遠]
就因為華華像是新女性的代表?
這些通通不過是乍看合理的藉口
男人,大多數都是希望可以嘗鮮的
但有沒有想過,換作是你自己的另一伴作同樣的事情時
你是不是可以坦然接受?
又或者是,當事情曝光時
你回過頭去哄哄原配就好
那這位[小三]呢?
她不是也曾經在你的懷裡受寵過嗎?
琳昱並不是要為小三脫罪
而是
我們的社會通常是怪罪小三的同時
有沒有人去真正的問過這位男主角
他的錯,才是真正的源頭吧!
您說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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